非法集资6亿余元!湖南新地原老总周向鲁获无期
瞒报其运营的非法公司年年亏空、高额资产的集资状况,承诺巨额贷款利息向公众非法融资,亿余元湖并对公司职工详细介绍广大群众筹资个人行为给与奖赏,南新共非法融资22亿余元。地原11月24日,老总鲁获由娄底市人民法院立案侦查的无期湖南新地集团公司比较有限公司原老总周向鲁等四人非法集资、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一案开展了一审公布判决。非法

检察系统控告,集资周向鲁等瞒报其运营的亿余元湖新地公司以及子公司、关系公司年年亏空、南新高额资产的地原状况,运用新地公司及新国购置产业、老总鲁获新鼎房屋等7家公司,无期以付款巨额贷款利息(最大月贷款利息达18%)为鱼饵,非法根据口耳相传的方法向广大群众公布散播其非法融资信息内容,很多非法融资。
为了更好地获取大量的资产,周向鲁对公司职工详细介绍广大群众筹资个人行为,依照集资款额度开展奖赏,奖赏占比依据广大群众融资利率的多少各自给与集资款额度0.5%至2%的奖赏,并在集资款期内设财务总监统一管理方法财务部门、监审部、股权融资部,设专业公司办公室招待集资款参加人,并发展趋势了被告刘红艳、刘春元、李金平等人开展非法融资,向不特殊的广大群众很多非法融资。周向鲁在其巨额债务不能偿还的情形下,不断发展集资款经营规模开展股权融资,并在集资款后将绝大多数股权融资资产用以偿还早期集资款等额本息贷款及用以本人买房买车等异常生产运营事宜,用以生产运营活動的集资款资产与集资款经营规模显著相差太大,导致金额极大的集资款不可以退还。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新地集团公司户下总计消化吸收资产22亿余元,涉及到集资款参加人1900余名,至事发仍有6.1亿余元资产未退还集资款参加人。
司法机关一审判决,周向鲁犯集资诈骗罪,被判无期,夺走民事权利终生,处以收走本人所有资产;别的被告也被被判相对应酷刑;追讨周向鲁等人非法所得。
提醒
非法融资行业犯罪嫌疑人通常选用各种各样绮丽包裝引诱人民群众项目投资,鉴别非法融资圈套,要髙度当心“有贷款担保”“零风险”“高回报”“稳赢不赔”“公司发售”等迷惑性宣传策划。在无法鉴别的情形下,更要慎重项目投资,提升风险防控观念,紧紧守好自身的“钱袋”。









